潼关 聚焦“微式腐败” 严格执纪问责
本报讯(通讯员 尉锋波)今年以来,潼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件,立、结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一件件案例、一组组数字的背后,是潼关县纪委监察局聚焦基层“微式腐败”,紧盯关键环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决态度。
“我们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凡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就是要严查快办,顶格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根据县委书记樊正学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上的要求,潼关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强农惠农资金、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基层干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签订责任书、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形式,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
在线索排查中,潼关县充分利用信访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潼关清风网”书记信箱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并在6个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公布了举报方式。今年以来,信访民情“直通车”共接访群众余人次,转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件。对梳理排查的问题线索,县纪委建立台账、分类管理,集中交办、定期督办,采取联合办案等措施,推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快查快处。
秦东镇桃林寨村原村委会主任杨小明,将征地补偿款挪作他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乐镇安乐社区副主任刘亚平,将救灾款用于村务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关镇原下屯村报账员杨麦计,将危房补助款用于村务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东镇原金盆村会计张发战,套取国家玉米良种补贴和国家棉花良种补贴惠农资金元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已明确提出,今后将把严查重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式”腐败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发生在基层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等五类问题,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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