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打掉一卤肉黑作坊
日前,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卤肉,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某已被潼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015年12月24日10时许,潼关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潼关县城区东头菜市场“白民卤肉店”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卤肉。接报后,民警对其依法查处,当场查获松香29.2公斤,卤肉制品25公斤,“长舟”牌高级散装盐129公斤。
经查,在现场抽样的去毛生猪蹄、热猪头肉、卤肉汤、松香中均检出松香酸(工业松香)成分,现场抽样的盐不符合GB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犯罪嫌疑人周某(女)系“白民卤肉店”经营管理者,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负责制作销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在生产、销售的卤肉制品中使用工业松香和不合格食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报记者晁阳通讯员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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