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首次重大案件侦查 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刘媛 李婕)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预防冤假错案,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近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开展首次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被蒲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杀人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羁押于该县看守所。蒲城县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从入所起,对秦某某羁押期限进行了实时监督,调取了入所体检表,并在收到公安机关《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该院第三检察部迅速组织干警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因该案系重大敏感案件,该院驻所检察人员立即向案件管理部门报备,通过电话告知嫌疑人辩护律师,并书面通知该院技术信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在询问在押人员前,检察人员根据规定专门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形成意见笔录由辩护律师签字确认记录在案。在做好疫情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看守所,在讯问室向秦某某告知讯问合法性核查相关权利义务,对侦查人员的取证情况进行详细询问,整个过程中技术人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经核实,该院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不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同时将结果告知县公安局。
该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蒲城县检察院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全面启动。该院将切实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商,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积累核查经验,制定、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侦查机关依法、文明办案,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发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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