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人赡养 法庭调解解忧

西部法制报 2020-07-25 00:43 大字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彦成杨英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做子女的要懂得孝敬父母,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近日,渭南市蒲城县法院兴镇法庭审理了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常某家住蒲城县荆姚镇,育有三个儿子,老伴去年离世。老伴在世时,两位老人相互照应,生活也能自理,不需要儿子常伴左右。今年老人因患有脑梗,行动不便,需要儿子帮忙照顾其生活起居。

法院经调查,老人的大儿子在县城接送其孙子上学,不能常伴老人左右,偶尔也给老人赡养费,但是时断时续;次子虽在身边,但因兄长及胞弟不经常照顾老人,他的心理不平衡,且老人名下的承包地以及粮食直补金、高龄补助金被兄弟领取,所以对老人的照顾也是时有时无;三儿子常年在外地打工,偶尔请假回来照顾老人几天便返回工作的地方。故此,老人的生活起居没落到实处,吃了上顿没下顿,常常以泪洗面。

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将三个儿子告到法庭,要求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分配到兴镇法庭后,由王法官办理该案。考虑到该案系家事纠纷,单纯判决会失去亲情,王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

于是,王法官走进当事人所在的村组,从村干部处了解老人的现状以及几个儿子的家庭情况,从而找到问题症结。

村干部告诉法官,现在老人的三个儿子你依赖我、我依赖你,就像三个和尚没水吃一样。

听了村干部的一番话,王法官和村干部来到老人家里,见到了老人,王法官握着老人颤抖的双手,扶着老人坐下。王法官和村干部商量,哪怕再难也要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

他们和老人商量后,老人同意三个儿子轮流赡养的方案。王法官找到老人的大儿子,大儿子说了自己的难处,答应抽时间回去照顾母亲。王法官向其讲解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民事责任,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紧接着,村干部也苦口婆心地说:“你将来也会老,到时候你的儿子这样对你,你是什么感受?你是老大,要给两个弟弟起表率作用。”听了王法官和村干部的劝解,老大低下了头,并表示从自己开始兄弟三人各轮流照顾母亲一个月,周而复始。随后,王法官和村干部找到了老人的二儿子、三儿子,当得知老大提议轮流赡养母亲的方案后,老二、老三均表示同意。最终,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新闻推荐

蒲城“四抓四促”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陕西省蒲城县教育局坚守食品安全“红线”和资金安全“底线”,通过“四抓四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

蒲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蒲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