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罪恶之花”被警方销毁

渭南日报 2020-04-28 01:3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刘璐)4月22日,蒲城县公安局民警在进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时,发现并处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罂粟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种个花咋就违法了呢?”蒲城县城区一居民孟某满脸疑惑。“姨,你种的这是罂粟,就是咱们俗话说的‘大苗’,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哪怕种植一株都违法。”蒲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及时向孟某普及毒品原植物方面的知识。

当天下午,民警在城区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居民孟某的住宅门前种植了11株罂粟幼苗。经询问,孟某承认眼前这些“漂亮”的花是自己种的,种子是她2019年回河南老家时从路边采摘的,但是她并不知道自己种的竟是臭名昭著的罂粟,仅仅以为是普通的花卉。经过民警讲解法律知识,孟某承认错误并马上铲除销毁种植罂粟。鉴于孟某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有悔改表现,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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