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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温暖失足少年心

陕西日报 2016-12-29 00:00 大字

????进行中的“圆桌审判”。

  本报记者 屈荔鹏 通讯员 张红影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圆桌审判”在蒲城县法院悄然进行。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家长和人民陪审员等,面对面围坐着圆桌进行了一场庭审,这种“圆桌审判”模式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天“圆桌审判”的是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4月日,被告人范某、范某某、王某某携带水果刀,分别在尧山中学男生公寓、县广场邮储银行门口,采取殴打、持刀威胁等手段,抢走被害人尧山中学学生耿某某现金元及华为荣耀手机一部、苹果4S手机一部和被害人刘某现金余元。由于本案第三被告王某某尚未成年,针对此类未成年被告人案件,蒲城法院适当采取有别于其他案件的方式和措施,在公诉人、辩护人、家长、人民陪审员等的参与下,采用“圆桌审判”模式,面对面围坐在审判桌旁开展庭审,在平和的气氛中进行帮教,改变了以往审判庭里过于威严、压抑的环境气氛,有利于未成年人消除缓解紧张、恐惧、抵触的心理,将家长等群体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有效体现和放大凸显,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1小时分钟的庭审教育中,专司少年审判工作的女法官张维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热心、耐心和真心的法制教育,之后还会跟踪帮教,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更好地步入社会。其他参加庭审人员也对被告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帮扶。泪流满面的王某某哽咽地说:“我知道自己做错了,谢谢大家对我的教育和帮助,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据了解,为了构建起全民净化社会法制环境、未成年人犯罪立体化宣传预防、“圆桌审判”和判后回访帮教“四位一体”的少年审判体系,蒲城法院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思路,对传统的审判法庭布置模式进行了改造,采用“圆桌审判”模式,感化、教育、挽救每一个失足的孩子,为迷途少年点亮心灯。同时,蒲城法院还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在心中快乐成长”、邀请学生旁听案件审理、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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