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安交警发布 2020年道路交通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渭南日报 2020-12-28 00:48 大字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2020年渭南市道路交通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2020年1月至12月,全市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前十名分别是:

未按规定让行,占比19.5%;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占比8.6%;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占比7.3%;

无证驾驶,占比4.1%;超速行驶,占比3.7%;非机动车逆行,占比3.2%;酒后驾驶,占比3.0%;违法超车,占比2.8%;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占比2.3%;

未让行人优先通行,占比2.1%。

以上违法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风险的最主要因素。其中造成后果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前五名是:未按规定让行、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8%、7.4%、4.9%、4.1%、3.7%。

渭南交警提醒: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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