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办案先进集体 提前介入主动引导快捕快诉
本报讯(通讯员 李寒妹)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韩城王磊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先进集体,市院扫黑办员额检察官王振峰、检察官助理白瑞瑞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始终把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时,渭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压实“一把手”责任,重大案件亲自参与,普通案件密切关注已经成为“一把手”工作常态。
强化提前介入。渭南检察机关依照提前介入相关规定,强化提前介入工作,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做到及时派员介入,对案件侦查方向和证据固定提出指导。对共同挂牌督办的案件,主动介入引导,为快捕快诉打下坚实基础。
紧盯“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严格贯彻落实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意见,把对涉黑涉恶财产审查与对案件证据的审查放在同等位置,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检察监督重要内容,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积极落实举报线索双向反馈机制,实行“保护伞”线索和案件办理“背书签字”制度。
落实“一案三查”。渭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大翻查、大起底的要求,对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和2016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大翻查、大清底,共翻查刑事案件11365件,移送保护伞线索成案起诉6件8人,通过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等方式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出财产处置意见约13亿元,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背后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聚焦综合治理。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问题,在依法查办案件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发现的带有典型性、倾向性、普遍性、全局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沟通,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截至4月1日,渭南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9案(124件)598人,改变案件定性1案;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7案665人,改变案件定性2案,其中,起诉涉黑案件13案158人(含“保护伞”案件6件8人)、涉恶案件44案507人;法院已判决案件38案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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