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多年索赔无果 法院执行快速赔偿

陕西工人报 2019-11-11 06:46 大字

“这真是拯救了我们一家人啊!没有想到,我要了多年的赔偿,你们不到二十天就要回来了。”一位中年男子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迟迟不肯松开。11月4日,这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周斌执行团队干警的悉心调解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事情还要从2017年11月说起,安徽籍务工者王秋华受某工程分包方高建国(化名)、渭南市恒天劳务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劳务公司)雇佣在渭南市高新区一处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后经医院救治诊断为:颅骨骨折、颅内损伤出血,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等。

在王秋华住院期间,高建国和劳务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剩余再未赔偿。为此,王秋华于2018年11月将高建国和劳务公司起诉至临渭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王秋华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为180天、护理期限为60天,后续仍需治疗。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高建国和劳务公司分四期向王秋华连带赔偿144218元。但过了双方约定的第一期赔偿日期后,王秋华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于2019年10月向临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临渭法院周斌执行团队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该案系涉民生类案件,立即启动执行线上、线下查控程序,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王秋华了解情况。看着40多岁的大男人哭红的双眼,办案法官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让他们始终对弱势群体的困难感同身受!

随即,周斌执行团队传唤被执行人高建国、劳务公司委托代理人庞某到庭,他们均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能力赔偿,并且对双方之间的赔偿比例存在分歧。谈话的同时,查控结果反馈,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和房产,但银行没有存款。若立即进行查封、冻结、拍卖资产程序,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得不到立即实现,更不能解决其燃眉之急。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特殊情况,当天下午,周斌立即带领团队一行人赶到被执行人所在工地,对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岳某和高建国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以及王秋华目前的困难状况。经过耐心细致讲解,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岳某当场向法院保证,自己想办法在十日内向申请人兑付两期赔偿款,后期的赔偿一定按时到位,他们公司和高建国之间的分歧,双方协商解决。

十日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交付了74218元,其中包括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未到期的一笔30000元赔偿款。至此,王秋华持续多年的索赔终于得到了落实。□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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