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广开言路听民声集聚民智立良法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侧记

陕西日报 2018-10-23 06:43 大字

本报记者李妮通讯员黄海鹏

9月28日,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次《条例》立法过程中,渭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坚持开门立法、听证修法,让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得到充分表达、交流和尊重,确保了地方立法能够充分反映群众意愿,是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为推进立法民主化、公开化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

回应社会关切立民意之法

近年来,随着渭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住宅物业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据了解,目前,渭南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61家,管理各类物业小区400余个,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50%左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8000余人,业主委员会备案数65个,覆盖率约为12%。其中,渭南中心城区有各类住宅小区424个,具备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118家,管理服务小区156个,其他自管代管小区268个。全市住宅小区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多,但整体实力不强。

去年9月,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住宅物业管理,委托第三方起草《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并先后开展调研8次,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16次,再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并经过渭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审议,还多次对条例进行讨论研究,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今年7月,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举办市级立法听证会,组织相关利益方进行辩论,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立法科学、公正、有效。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所谓开门立法,就是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立法民主化。举行立法听证会,目的就是为了要集中、深入地听取老百姓意见,使制定的法规更接地气,可执行、可操作,能够真正推动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公众深度参与立民主之法

“我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除已经拥有车位、车库的车辆之外,需出入住宅区临时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而不能收取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建议参考公共临时停车场所的标准确定,并由业主大会决定。”

“对共用收益的处置,我认为应首先明确所得收益的权属,该收益应当由全体业主共有。可以设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该资金的用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

……

7月31日,《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听证会上,从众多报名者中遴选出的15位听证陈述人和10名旁听代表,与渭南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物业办、国电渭南供电公司等16家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共同为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立法建言献策。

“能来到这里发言,传递老百姓的声音,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听证会陈述人刘海凤真诚地说,“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在参会之前专门走访了一些群众,吸纳了他们的意见,希望能够为渭南的立法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说现象、摆事实、亮观点、提建议……围绕《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条件、人员组成、决定事项以及职责是否合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是否必要;关于侵占、损毁绿地的规定能否起到作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是否合适等8个方面群众关切的问题,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善意而不乏尖锐。

听证会结束后,大家依然三三两两地讨论着、交流着。有些人还将没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在纸上,交给了工作人员。这一幕只是陕西省各设区市加强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但却让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步伐愈加坚实有力。

坚持实事求是立管用之法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本身紧贴群众实际需求,而且在立法的过程中广泛吸纳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用性强,且亮点频现,赢得网上一片点赞之声。有网友笑言:“有法可依,渭南业主与物业友谊的小船终于不会说翻就翻了!”

《条例》分为总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八十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信息公示、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等,并就业主委员会印章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的赔偿责任、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新建建筑取暖应当按热量收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区的交接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住宅区内禁止行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投诉举报以及物业纠纷解决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对物业和业主的责、权、利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为物业管理找到了破题之笔。譬如,《条例》对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保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据此,长期困扰业主和物业的租赁收费和使用问题,有了清晰的界定。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物业与业主之间可能产生的猜忌随之化解,和谐社会建设便多了一份保障。

“做好《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是顺应时代需要、回应群众关切的必要之举。”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勇格说,“今后,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立法听证程序,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立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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