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对省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2018年1月23日至2月1日,省第二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对渭南高新区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对督察发现的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反馈。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紧盯关键环节,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进行直查直办。目前,已对移交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为了深入推进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回应社会关切,警醒教育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凝心聚力履行岗位职责,层层传导“失职必追责”的压力。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对有关典型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追责问责情况予以通报。
一、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组织协调推进不力,排查不实,存在漏报和取缔不彻底现象的问题。
2018年1月,省第二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对高新区“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督察中发现,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取缔“散乱污”企业数量与各街办数据差距较大,存在漏报;现场核查发现部分“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彻底;同时新发现两家“散乱污”企业未清理取缔。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韦霏萍作为“散乱污”企业清理和取缔工作牵头部门分管领导,监管不力,工作作风懈怠,给高新区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韦霏萍行政警告处分。
二、省第二季度专项空气质量督察交办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2018年1月,省第二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对高新区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执法巡查发现的18个督办问题进行“回头看”中发现,仍有3家汽车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改不彻底。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东琦作为汽车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分管领导,监管意识不强、跟踪管理不到位、整改落实工作不彻底,给予东琦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成员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中,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部门之间缺乏合力,导致各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给高新区造成不良影响。白雪亮作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对存在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给予白雪亮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上述问题,反映出一些部门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履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存在敷衍塞责、治理措施不硬、部门间协力不足、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深刻汲取被问责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教训,以案促改,警钟长鸣。区纪工委监察局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聚焦环境保护领域,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部门合力不足、整改落实不到位、新老问题交替重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公开通报,顶格处理。
渭南高新区监察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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