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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临渭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直通车”

渭南日报 2017-06-01 04: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崔晓怡)5月31日,记者从临渭区政府获悉,2017年7月1日起,凡户籍在临渭区的参合城乡居民,且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通过慢性病鉴定的贫困人口,可享受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直通车”报销。这是继“千名医生下乡帮扶”活动后该区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又一项创新之举。

  据悉,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病的种类共有19种,包括6种重特大疾病和13种长期慢性病。其中6种重特大疾病为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各种器官移植后用药和血友病;13种长期慢性疾病为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慢性心功能不全(包括冠心病、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活动性肺结核、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或伴慢性阻塞性肺病、肾病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和强直性脊柱炎。

  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由各街镇负责组织,各驻村工作队和包联干部配合,临渭区卫计局负责协调落实鉴定机构实施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贫困人口需提供户口本、合疗证、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近期免冠彩照(小二寸)和年度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种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等资料,在镇村及包联干部的组织下,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合疗科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鉴定机构有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专项)、渭南市骨科医院(骨病专项)、渭南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院(结核病专项)。而对前期已通过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的贫困人口,本次不再重复鉴定,继续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相关政策。

  据《临渭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直通车报销工作实施意见》,补偿标准为全区参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区内政府办非营利性医院(含渭南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院结核病专项)门诊就诊产生的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100%(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补偿比例65%,长期慢性疾病合疗补偿年度封顶线为3600元/人,重特大疾病合疗补偿年度封顶线为24000元/人,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患者合疗补偿年度封顶线为50000元/人;35%由健康扶贫基金报销)。年度内超出合疗补偿封顶线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再由健康扶贫基金全额报销。区外政府办非营利性医院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只享受新农合健康扶贫报销相关政策。

  在千名医生下乡帮扶工作中,因病致贫家庭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可由包联医务人员对经鉴定确认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人口开展免费送药和健康指导服务。其他经鉴定确认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人口,根据病情需要可直接在区内政府办非营利性医院免费取药,因相关检查治疗产生的合规费用,由医院采用“直通车”的方式进行报销,报销资金由临渭区新农合经办中心对各医院按月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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