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共享单车被载走引热议 市民呼吁共享单车应“共享”
本报记者郭艳
5月24日,一张照片刷爆微信朋友圈:一辆共享单车被放置于小卡车车厢,引发了渭南网友热议。
网传共享单车占为己有
照片显示,在银灰色五菱荣光小卡车的后车厢里“斜躺”着一辆摩拜单车,停放在路边。同时,拍摄者还附带了另一张照片,清晰拍出这辆小卡车为陕EXX牌照。不少人在网上质疑该车主有意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
针对此事,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负责渭南市场的摩拜单车工作人员樊志鹏。“当时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立即在运营后台上进行定位,不到半个小时就找到了单车,发现它完好无损地放于城区西岳路东段的路边,并未被破坏或丢弃至偏远地段。”他介绍说,这款单车上配备的智能锁能实时定位并且同步车辆信息至运营系统,可实时监测车辆状态,“希望大家文明使用、文明骑行,共同努力,让共享单车真正成为城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市民声音:
共享单车应与文明同行
“早上上班时,我在微信上打开摩拜单车小程序,看定位上显示周边有单车,但是转了一圈都没看到,这才听朋友说有些人骑行结束后把车子直接放在小区内,太没素质了吧!”家住解放路恒天首府小区的白先生说,共享单车的本质是让大家得到方便,但这些原本应该被停放在合适的区域,等待有需要的人使用自行车,有时却出现在机动车道、地下车库、绿化带间、小区楼下甚至楼道口,或者将车辆用额外的密码锁锁死,与其初衷背道而驰,让人寒心。
市民杨慧在微信朋友圈发文感慨:“共享单车才到渭南不到一周时间就出现被损坏或乱停乱放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这是互联网经济时代的一个新生事物,除了公众需要给予充分的宽容和耐心,相关部门还应从实际出发研究出切实有效提升和引导市民素质、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等问题的相关举措。”
在采访中,供职于渭南市某事业单位的王女士呼吁广大市民应做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逆行、不违规载人、不上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不恶意损坏、不将车辆占为私有、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单独骑车上路。同时,遇到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必要情况下应大胆举报。
律师:
若涉嫌盗窃将受刑事处罚
如今,摩拜单车、ofo小黄车等共享单车已陆续在渭南市城区投放运营,圈粉无数。那么,对于将“共享单车”变为“独享单车”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真如网民所说可能会涉嫌盗窃罪?
“消费者与共享单车平台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用户支付费用从而使用,两者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静表示,作为使用共享单车的消费者,有自由使用共享单车的权利,也有遵守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按时缴纳租车费用,并保证租赁期间车辆完好无损的义务。消费者如果在不支付租金等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买卖、私占且具有不归还的主观行为,则可能涉嫌盗窃犯罪。
王静指出,一旦被认定为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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