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陕西为20734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4.4%。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440元,全国为33616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84.6%,增加了0.2个百分点。从2012开始到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0734元、22858元、24916元、26420元、28440元,年均增长9.3%,高于全国同期水平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
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96元,比2012年的5763元增加了3633元,增长63.0%,实现了年均增速13.3%的较高水平。
与全国水平相比,陕西省农民收入水平与全国水平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2012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2.8%。到了2016年,陕西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相当于全国的76.0%,增加了3.2个百分点,陕西省农民收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不断加快。
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影响因素来自政策性增资
连续政策性增资,有力带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6877元,比2012年的15547元,增加了1330元,年均增长3.7%。其主要特点:从2012年到2016年期间,国家连续四年持续调高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教师等岗位的工资津贴实现大幅增长,政策性增资效果显著;全省各市连续五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陕西省务工人员和服务业人员工资性收入明显提高;随着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系列刺激经济复苏政策的贯彻落实,陕西省经济建设的逐渐加速,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回暖明显,整体经营状况呈逐步上升趋势,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能力不断增强,职工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来源
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地一些重点投资项目的全面展开,用工需求不断增加,务工工价在五年来连续上涨。同时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积极拓宽农民工务工渠道,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外出打工,从而推动了农村外出务工人数量的增加与工价的上涨,农民工资性收入有了显著增长。
全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一产收入稳定增长,农产品中粮食、蔬菜、水果等连年取得较大丰收,同时地域特色和著名品牌农副产品价格持续走高,如渭南花椒、延安苹果、安康富硒茶等。同时农村旅游的兴旺,也带动了农副产品的销售,拉动了农民以“农家乐”为主的餐饮业以及以各景点附近短途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收入,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受益良多,农民增收有了强劲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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