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双降低
本报讯(记者崔晓怡通讯员樊春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降低企业成本,为增强企业活力,渭南市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进行阶段性降低。费率降低后,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年度将少负担工伤保险费1000万元,生育保险费1200万元。
据了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维持不变外,二类行业由0.4%下浮至0.28%,三类行业由0.7%下浮至0.49%,四类行业由0.9%下浮至0.63%,五类行业由1.1%下浮至0.77%,六类行业由1.3%下浮至0.91%,七类行业由1.6%下浮至1.12%,八类行业由1.9%下浮至1.33%;生育保险费率方面,全市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0.4%下浮至0.2%,其他用人单位由0.7%下浮至0.35%。费率整体降低,不影响工伤职工和生育职工的待遇水平,各项保险待遇仍将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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