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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取款时捡到钱包,交给银行保安代管保安转身就用失主的钱 买了手机和香烟

华商报 2016-04-12 15:28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边飞)市民李女士在位于高新区的一家中国工商银行24小时自助网点取款时捡到钱包,因担心失主返回寻找,着急上班的她便将钱包交由该网点保安代管,不料保安却用钱包内现金购买了手机和香烟。

市民取款时发现钱包

交保安后又报警

昨日,市民李女士向华商报记者介绍,4月7日下午2时40分许,她在位于高新区的一家中国工商银行24小时自助网点取钱。当她准备离开时,发现操作台上有个绿色疫苗接种登记本,下方还有个长约25厘米的黄色女士钱包。

“我也丢过钱包,知道补办证件很麻烦。但着急上班,就把钱包交给保安代管。”李女士说,交给保安前,她粗略地看了下钱包,里面有几张银行卡,身份证、一沓现金以及一些票据。她打开钱包拍了照片,还发到朋友圈寻找失主。

上班期间,李女士和同事谈及此事,在同事的建议下,当天下午4时许,她向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报警。

保安愿将花费的现金补还

失主对他表示谅解

随后,民警找到代管钱包的保安张某,年龄约50岁左右的张某将钱包交给民警,但民警根据李女士的描述检查后,发现钱包内的现金不见了。

询问过程中,张某神情紧张,最后承认拿到钱包后不久,他就在网点对面的商铺买了一部价值1500元左右的手机和一条60元左右的香烟。

在民警的调查下,张某自愿将花费失主的现金补还。根据失主钱包内的物业缴费票据,民警联系到失主所在小区后,又联系上失主袁女士。

当民警将钱包交予袁女士时,她才意识到钱包丢失,想到第二天还要带身份证考驾照,袁女士十分紧张。“我当时从背包里找东西,但包内东西太多,不小心就把钱包落下了。”袁女士说,很感谢拾金不昧的李女士和处警民警。

对于张某的行为,袁女士表示,“每个人都有贪念,保安能返还现金,我还是很欣慰。也不想追究那么多,只要证件都在就好”。

律师:捡到财物私自占有

属非法侵占

昨日,负责该自助网点的保安队吴姓队长告诉华商报记者,张某在该处已工作约两年,平时捡到市民丢失钱包,都会上交。但此次犯错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已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暂停其工作。还在保安队内部召开会议,强调作风问题。同时,中国工商银行渭南分行一位负责人表示,保安并非银行员工,保安公司也是外派的,但银行会要求保安公司对保安严格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民警提醒,市民捡到钱财、贵重、危险等物品,应及时归还或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不得私自使用,否则可能触犯法律。

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屈琦说,捡到他人财物时,不能据为己有,否则是一种非法侵占行为。严重的话,可构成犯罪。如果轻微,则由警方或主管单位予以批评训诫或纪律处分。此事中,李女士将捡到的钱包交予保安,保安的行为就是一种职务行为,如果没有归还,应当由银行先向失主归还,再向保安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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