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渭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770元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长大
华商报讯(记者 贾凡)近日,渭南市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渭南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去年,渭南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8705元,比上年增加770元,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的因素,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超过八成,增长较大。
据了解,构成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要素有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而在四大组成部分中,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占8成以上。渭南去年农村居民工资性人均收入为3710元,同比增加386元。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表现在劳务经济收入快速增长,去年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村青年的技能培训,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仅去年全市农村转移就业总人数133.5万人,全年创经济收入159.4亿元,人均达11943元。
渭南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人均达3390元,同比增加168元。家庭经营净收入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去年全市粮食生产和水果产量均获丰收,产量增加,猪肉价格和花椒价格均有上涨,带动了农民的经营净收入。
同时,全市还形成了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社会资本等为主的园区经营建设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截止2015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农业园区346个,仅去年园区实现产值90亿元,现代农业园区平均亩产值达1.4万元,已成为农民增收新动力。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达到了161元和1444元,同比均有所上涨。
为了能更好地加快农村居民的收入,各地还可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村电子商平台建设,促进农产品销售,把直销、实体店分销、电子商务销售等多种渠道相结合,增加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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