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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地点、用同质配件这些汽车新规你知道吗?

华商报 2016-01-22 16:04 大字

漫画/王启峰

新车保修期内未到4S店保养,出现问题4S店会拒绝提供质保服务。这曾是不少车主遇到的烦心事。新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指出,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地点,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配件,消费者可自己购买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

1月20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城区部分4S店了解到,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

维修保养选择更自由了

“以前在保期内,车出现任何问题必须到提车的4S店维修。”车主贾先生称,若选择其他汽修公司,再出现问题4S店会以“你在别人那修的,我们不管”为由拒绝维修。

据了解,经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即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授权的4S店和车厂不能限制消费者到其他维修店修车。

《规定》中还提到,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消费者及4S店以外的汽车维修公司是利好消息。

“选择更自由了。”市民郗女士表示,“新规”的实施,车主可以根据4S店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水平等综合选择自己认可的维修保养店。

强制使用原厂配件属违规

“只能更换原厂配件”“不用原厂的肯定会出问题我们不负责”……相信不少车主到4S店维修爱车,会在工作人员如此苦口婆心的“说服”下,使用原厂配件。

“有的配件本可以使用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件,但在4S店会强制让使用原厂产品。”1月20日下午,提起“更换配件是否必须使用原厂产品”,车主梁先生抱怨道。

据了解,修改后的《规定》明确指出,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件,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这意味着以后车主可自己购买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

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除4S店外,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而且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据了解,由交通部等部委联合公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本月1日起也已正式实施。《办法》中提到,将强制汽车生产者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其中包括车辆定期维护、总成及零部件的拆装方法等。

业内人士表示,信息公开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消费者对汽车维修存陷阱的忧虑,有利于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华商报记者 张苗 田方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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