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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将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物资、现金

华商报 2015-11-10 20:06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贾凡)为确保全市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渭南市民政局将在12月10日前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实施现金、物资等救助,同时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24小时值班救助,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措施。

渭南市将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能安稳、温暖地过冬、过年。

11月初,渭南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12月10日前,深入乡村、社区及困难群众家里,集中排查困难群众情况,全面掌握和了解其家庭具体数量、面临的困难状况和继续解决的主要问题,重点掌握受灾困难群众、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生产中存在的困难,登记造册。对困难群众制定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生活救助。

今年全市自然灾害频发,造成了多地群众受灾。对于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要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救助资金务必在上级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对重灾区重灾户要抓紧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救济粮款、衣被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同时,积极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对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对流浪乞讨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救助制度。

同时,成立工作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救助措施的制定落实、救助款物的分配使用等情况,督促县镇基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救助物资和现金真正用于受灾及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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