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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首次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

华商报 2015-09-29 22:00 大字

违规收取停车费 市中心医院被没收3万余元

因价格欺诈 联通渭南分公司被罚5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张红娟 实习生 郑韵涛)昨日上午,渭南市物价局首次在其官网“晒”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为渭南市中心医院、联通渭南分公司。其中渭南市中心医院因违规收取停车费被没收违法所得31591元;联通渭南分公司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并有价格欺诈行为,被处以55000元罚款。

责令市中心医院停止违规收取停车费

今年来,连续有市民反映渭南市中心医院收取停车费乱象问题。昨日上午,渭南市物价局在其官网刊出对于渭南市中心医院的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明确,根据群众举报,市物价局于7月1日~8月4日对渭南市中心医院的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9月22日,经市物价局调查,渭南市中心医院违反今年7月1日~8月4日违规收取停车费31591元,遂依法责令该院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没收违法所得31591元。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渭南市中心医院门前看到,停车区域车位基本已满。据收费工作人员说,目前此处停车2小时以内不收费,2~14小时收3元,14小时后加收2元,每天上限5元。

市民田先生说,在整治之前,渭南市中心医院按次收取停车费,他在医院照顾老人进进出出次数多,每次都要缴停车费,有时停车几分钟也要交,确实很不合理。整改以后,规范了很多,进门领一张卡,出门时按时间收费,标准也比较明确。

针对联通渭南分公司,公示的处罚决定书中提到,渭南市物价局在对该公司2014年1月1~2015年4月30日间的价格行为检查发现,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收费公示牌不规范、宽带流量用户达不到宣传标准、套餐执行不到位的违法事实,违反了有关法规政策,市物价局责令联通渭南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8月26日,经研究决定,市物价局对联通渭南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价格欺诈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

处罚对象暂未申请行政复议

“像这样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是首次。”昨日下午,渭南市物价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物价部门无论是对群众举报、检查中发现、还是上级部门移交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查实后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并未要求对外公示。今后,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物价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律须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示,这不仅是对执法方的约束,更是对更多收费单位、收费人员的警示、震慑。

对于此次公示的两份处罚决定书,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得知处罚对象申请行政复议的消息,该局还将不定期对整改的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收费规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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