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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少审:真情挽救重在预防

西安商报 2015-08-25 23:28 大字

从只有一个专门合议庭到设立少年审判庭,从主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到主动参与社区帮教矫正活动,从工作重点为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到全面预防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短短三年时间,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真情挽救未成年人为出发点,构建起全民净化社会法制环境、未成年人犯罪立体化宣传预防、圆桌审判和判后回访帮教“四位一体”的少年审判体系。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在2014年先后荣获了“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并荣立陕西省集体三等功。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给予特别保护。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适当采取有别于其他案件的方式和措施,既要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又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像园丁培育花草树木成材一样,用特有的“三心两情”,即热心、耐心、真心和激情、热情,以公正的职业态度,感化、教育、挽救每一个失足的孩子,为迷途少年点亮心灯。回访帮教扫清心头阴霾

“我和娃都好着呢,现在杨杰上学考试也有信心,我也有信心,你们就放心吧……”今年6月,一个很平常的中午,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连玲和往常一样,与杨杰的母亲通电话,悉心询问着孩子高考前夕的状态。

看着这样积极备考的杨杰,谁能想到,一年前的他还是一个在看守所里意志消沉惶惶不可终日的孩子。

2012年9月,17岁的杨杰和几位同学在校门口的奶茶店碰见了同班同学小周。因为日常的一点矛盾,很讲哥们义气的杨杰为帮同学出气,对小周拳打脚踢。打完后,看着倒地不起的小周,杨杰清醒过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小周最终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当时没想那么多,就以为和平时打架一样,怎么也不会想到将他打死!”在问询室,杨杰痛哭流涕。

面对法律,杨杰感到了绝望。“我还不到20岁,原本是上学的时候,是青春年华最美的时候,我却要失去自由,在冰冷的监狱里度过……”后悔、害怕、自责充斥着他的内心。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在法院审理案件时,杨杰既没有看到威严的审判台,也没有被紧张的庭审氛围包围,取而代之的,是便于未成年人与法官近距离接触的圆桌审判。

“推一把不堪重负,拉一把助其成才”。面对这样的杨杰,法官们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准则,传递出法之大爱,积极大胆适用非监禁刑,让杨杰内心燃起了希望的火苗。鉴于杨杰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投案,最终被判处缓刑,并返回原籍进行社区矫正。

“不仅有了相对的自由,我还能继续走进学校,和同学们一起坐在教室上课,这真是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杨杰感叹着。经历此事,他倍加珍惜学习时光,除了每天紧张学习外,还时不时打电话和法官阿姨倾诉他的学习体会。

法官耐心倾听,为杨杰每一点进步而高兴,同时也牵挂他的成长。当得知他因被判缓刑,被学校通知不能报名参加高考时,连玲着急了。此时离高考报名初审仅剩1天。

连玲立即向分管副院长周稷作了汇报,周稷当即决定带领少年审判庭法官协调此事。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一行4人驱车100余公里来到杨杰的家,走访了教育局、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宣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之后,学校领导欣然表示同意让孩子报名参加高考。

看着孩子顺利报名,杨杰的母亲紧紧握住周稷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谢谢领导、谢谢法官让孩子有学上,谢谢你们给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

截至目前,渭南中院回访的10多名少年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无一重新犯罪,都自觉遵守缓刑的各项规定,并以健康、积极的心态投入学习工作中。情法理交融挽救一时失足

中考后暑假的一天,未成年人张洋在村里转悠,在路过村中某户人家时,发现门口停放的一辆小轿车未关车窗,车座上放着一个漂亮的手包。出于好奇,张洋伸手拿出手包。正准备打开时,突然听见屋子里传出脚步声,便迅速将包藏于身上仓皇离去。随后,他躲在村外一破房内将包打开,发现包内有8万元人民币。趁着放假,张洋便邀请几位同学逍遥了一番,将8万元挥霍一空。

案发后,公安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张洋。刚刚上高中一个多星期的张洋被警察从学校带走了。

为了张洋,家人四处奔走求救,共筹集12万元,连本带息及损失共计赔付了失主11.8万元。鉴于张洋认罪、悔罪态度好,法院一审判处张洋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张洋不服,提起上诉。

“好多孩子和家长不懂法,以为我拿了别人的东西,现在还回去了,这就没事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已经触犯了法律。”连玲说。

法官将张洋父母叫来,给他们详细地讲解法律,并且告诉他们:“对于已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惩罚不是目的,判决也并非终点,只有帮助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他们真心改过、走上正路,我们的工作才算圆满。”为了最大限度地挽救张洋,法官们专程去张洋家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庭前调查。

在村里,法官们组织村相关领导与村民召开座谈会。会上,法官才知道,张洋成长在一个特殊的家庭。爷爷将他从小带大,如今已经去世,奶奶失明已久,哥哥有智力障碍,全家都吃着低保。在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里,张洋是唯一的希望。

对于张洋的评价,村里左邻右舍纷纷说:“不多说话,非常乖的一个孩子……”张洋出事后,全村的人都倍感意外。张洋家赔付的11.8万元均是村委会干部带头帮助筹集来的。张洋父亲非常老实,孩子出事后他去了一家建筑工地干活,没想到眼睛又被白灰灼伤……村民们强烈请求能将张洋交回村里由村委会监管,想让孩子重新回到学校。

一边是冰冷的法律,一边是火热的民意。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法官们反复讨论此案,仔细斟酌案情,最终决定委托当地司法局就张洋犯罪情况做社会调查。一番周折后,法官改判缓刑,张洋终于有机会返回校园。

改判前,法官也与一审法院交换意见。一审法院认为,盗窃8万元敢判缓刑,以后此类案件如何审理?但是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却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针对每一个案件特殊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适用缓刑,此案审理结果在更新少年审判司法理念上具有指导意义。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是造福一方社会!”在繁忙的案件审判背后,这才是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法官们共同的心声和最大的价值追求。对于那些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不重、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在落实好监管措施,并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他们大胆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多渠道营造法制蓝天

“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老师,对不起爸爸妈妈,我愿意悔改,我想上学……”在经过圆桌审判和亲情法治教育等环节后,因数次盗窃、抢劫,且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范小明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这是渭南中院在渭南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联合渭南市教育局,根据现实案例而拍摄的第一部法制微电影———《心声》。

法官们在案件审判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等因素有关。在现实中,范小明就是个例子。他的经历令人遗憾,却也不得不让人深思。范小明之所以误入歧途,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家里父母关系不和谐,让他根本没心思学习,整天只想着和一些损友逃课打游戏、上网。在一次和父母争吵后,他赌气出走,抢劫他人财物而被捕。

为此,少年审判庭主动把工作前移,法官变审判者为“宣讲者”,主动加强校园普法教育,努力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渭南中院摸索出了一条独特的工作法则——上下联动,动用各种社会力量,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手段,延伸社会力量,拍摄法制微电影,以案说法,促使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常态化,让孩子都能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家庭教育是预防少年犯罪的重中之重,微电影不仅可以在家里播放,在网上随时也可播放,借此将普法的触角延伸到学生家庭教育层面,在广度、深度上实现犯罪预防全覆盖。

与此同时,以渭南市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法官们深入全市中小学校,运用标语横幅、宣传展板等形式,努力在校园内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氛围;通过讲座的形式向中小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普法教育;免费赠送少年儿童法制教育知识读本和普法宣传资料,帮助学生树立学法、讲法、守法意识;举办中小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们真正懂法、学会用法,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如今,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足迹已遍布全市中小学校,并先后走进职业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扩大了普法范围。

除了走进校园,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还通过法庭开放日活动引导学生走进法庭,由法官以案说法,为学生们奉上一堂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到法院学习,少年审判法官就少年审判庭的特点、设立的目的、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详细介绍,并号召同学们将所见所闻传达给其他同学……

“作为一个公民,一名法官,我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偏离人生正常轨道的青少年!”采访结束时,连玲说,“我从没有刻意地去做什么,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深感自己的能力有限,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这个行列,向这些失足少年伸出关爱的双手,给误入迷途的孩子更多的关爱。”(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贾明会郑鹏辉史王萍记者吴铭实习生何梦扬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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