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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录渭南市中心广场人行道变停车场交警:未批设车辆保管站,将予以取缔

华商报 2015-08-04 17:33 大字

7月27日,渭南市智能大厦对面南北走向的人行道停满了摩托车、电动车实习生 李文艺 摄

市民反映:渭南市中心广场的人行道上,有两处车辆的停放点,虽对周边单位上班的市民提供了方便,但影响市民出行。

实习生 李文艺 华商报记者 边飞核实:7月2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中心广场,只见智能大厦对面南北走向的人行道上停满了摩托车、电动车等,两个停放点间用一条红绳区分。红线以北的停车点长约90米,以南的长约60米。两位摊主坐在一旁树荫下看守车辆。往来行人走到这里,都要从停满车的人行道绕道到机动车道上。

“没有批示谁敢在人行道上停车!”在南侧停车点的一名男摊主介绍,他在这里看守自行车约有四年,每天早上7点开始工作,到晚上8点结束。自行车每辆收取五毛,摩托车、电动车每辆收取一元。“没有这停车摊位之前,在智能大厦上班的人把车停在外面,没有人管理,经常发生丢车事件。”这名摊主说,丢车最严重的时候,一个月被偷28辆车。“智能大厦前面是一个公园,周围都是商业区,没有合适的停车点。”另一摊主王女士也表示停车摊位的设立是经过相关部门批示的。

市民史女士称,将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十分不便,往来的行人多,车辆占道人行道后行人只能走车道,并且人行道旁有树荫,过行人和晨炼市民难以在树荫下乘凉。

正在该处停放车辆的市民丁先生表示,自己对这件事情也很无奈,他在智能大厦上班,附近没有地方停车,只能将车停在此处。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停车办孙姓工作人员回复:智能广场对面人行道未批示设置车辆保管站,因此在该处停放车辆属非法行为。该部门前期曾对摊主警告并予以取缔。目前,将再次安排辖区中队人员前往查看,取缔这两处非法停车摊位。

“出于多种原因,渭南市中心广场附近未设立自行车保管站,建议周边上班市民,可将车辆停放在信达广场处、五里铺小学门前、以及恒昌王子大酒店门前。”孙姓工作人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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