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城管临渭分局执法车未经审批闪着警灯巡查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王培民)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反映,渭南城管执法巡查车辆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竟闪着警灯在街头巡查。8月20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渭南城管执法巡查车辆没有交管部门核发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
市民反映:城管车闪着警灯驱赶小贩
董先生是渭南市司法系统的退休干部,经常与公、检、法、司的几个要好的退休干部到朝阳公园锻炼。董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近期城管执法局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常看见一些城管执法车辆在朝阳公园附近巡查宣传,驱赶占道小贩,这些城管执法车辆都装着警灯,执法巡查时还闪个不停。
“我们几个退休老同志都从事司法工作多年,熟知什么车能装警灯以及安装警灯需要什么手续,这些城管巡查车辆并不具备警灯安装条件,咋安上警灯还闪个不停?”董先生说。
记者调查:装警灯执法车无手续
2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先后在渭南街头和临渭城管执法分局杜桥大队院子,分别拍摄了一辆闪着警灯在街头巡查的宣传车(陕E53766)和一辆停在院里的城管执法车(陕ES0920)。
通过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查询,两辆装有警灯的执法车均为普通车辆,并无相关安装使用警灯的记录和备案,近两三年也没有城管执法局车辆安装警灯方面的报备。车管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安装警灯必须经过申报,并由省交警总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发证才行,市级车管所无审批权限。”这位民警说,“即便是工作需要,未经审批就私自安装警灯也属违法行为。”
城管执法:车辆配发时就装着警灯
2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渭南市街头,还发现不少喷有“城管执法”字样的两轮电动车,而电动车上也安装了小型警报器。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反映安装警灯的车辆属临渭城管执法分局。
临渭城管执法分局办公室主任侯咏梅说,执法巡查车是临渭区政府通过招标采购的,下发时就安装有警报器,“至于车辆有没有安装警灯的许可证,这个情况我不太清楚,待领导开完会将情况汇报后再答复。”
据了解,今年4月份,临渭城管执法分局配备了65辆两轮电动车以及十多辆汽车,这些车辆配发时均喷涂“城管执法”字样和标记,并安装有警灯。
昨日上午,临渭城管执法分局规划股工作人员赵延军向记者解释说,这些新配发的车辆目前没有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但从行政执法工作角度来看也确实需要警灯,特别在早晚执法和夜间查处拉土车等工作中,有警示提醒和安全的作用,执法局也要求执法车辆在需要时只闪灯不鸣笛。
赵延军坦言,他们装警灯是工作需要,不合法但合情,他们将就此情况向市区两级政府专项汇报,待市区主管部门批复后,再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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