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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21人 苗剑鑫 本报记者牛敏

延安日报 2015-01-06 22:35 大字

新年伊始,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拿到了2014年延安反腐“成绩单”。成绩单显示:2014年榆林市反腐工作同中央同频共振,全年查处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21人,反腐败工作呈现雷霆之势。

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群众投诉举报平台和24小时监督投诉热线,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等制度,推行县(区)纪委案件线索一月一报告、派出(驻)机构一季度一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物价等执法部门联系,主动出击,多渠道、全方位寻找案源。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共受理信访举报2668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1875件(次)。

突出重点,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既紧盯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也不放过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了甘泉县公安局原党委

书记、局长王昌平和甘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志秀滥用职权、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市煤炭经销(出口)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经理刘建会严重违纪违法案等正在接受调查。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52件(次),结案1045件(次),处分1052人(其中党纪处分908人,政纪处分18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挽回经济损失548.8万元。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21人。

创新机制,建立了市、县(区)两级

办案工作人才库,制定了《延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工作程序》、《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办案点后勤财务管理办法》、《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办理程序,充分履行案管工作“五项职责”,全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据统计,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比2013年同期增长8.5%,结案件数比2013年同期增长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比2013年同期增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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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重要假日节点提前发布纪律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的通知》、《关于强化执纪监督严格“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遵守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中秋、国庆节期

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异地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公款大吃大喝、旅游、违规购买赠送节礼和公车私用、“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领导干部出入私

人会所、公司企业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等专项整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全年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2次,第一时间纠正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

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除给予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还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2014年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77起,处理党员干部284人,其中诫勉谈话46人,警示训

诫89人,通报批评98人,党政纪处分51人。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再用“某某”代替,使警示震慑作用更加显著。据统计,2014年市纪委先后5次对1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贺国庆,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思文明,市农业局调研员、市果树试验场场长张延生等35人被点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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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深化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率先在全市95个社区全部建立监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监督重要事项19826件(次),化解矛盾纠纷6786件,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很好发挥。

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

全年通过民情直通车受理群众信访389件(次),初核267件(次),立案92件(次),快速有效解决了一批问题。

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对全市77个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语音外呼测评和调查问卷测评,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根本

好转。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建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制度,形成“一测二评三运用”基本环节,市纪委先后收回测评表18730份,全市召开现场评议会270余场,整改问题650多个;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中聘请特邀监督员191人,对被测评部门和窗口进行动态监督,《中国纪检监察

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针对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出台了《延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的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关于重申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初步形成了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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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严明党的纪律为着力点,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

充分挖掘延安特有的历史文化资

源,不断加强陕西省唯一“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延安革命纪念馆和全省首个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专题展馆——延安市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建设,发挥榆林市17个廉政教育基地和2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定期分

批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单位关键岗位负责人集中接受教育。

创建了延安中学等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认真组织观看了《小官大贪——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贪腐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廉政文化三秦行”巡演活动,先后在市区和十三个县(区)举办廉政文艺演出14场,2万多名党员干部观

看了演出。

按照“凡提必考,凡考必严”的要求,创新运用“开卷+闭卷”的形式,共组织5批76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61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3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用。重新编纂了《延安市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读本》,收录十八大以来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供各级党员干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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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6个,仅保留10个;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也均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达到90%以上,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在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突

出主业主责。

经过两轮调整,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合并、撤销、新设,使从事案件检查工作人数达到委局机关总人数的70%以上,各县(区)纪检

监察机关也都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奠定了基础。

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规定》,明确了十项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派出(驻)机构负责人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得再分管所在单位其他业务,促使派出(驻)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王岐山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力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新精神、新要求,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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