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渭南 铸造一起行政权和司法权 本不该发生的冲突
事件回放
华阴法院押送31辆涉案工程车 在山西被交警扣下
2014年5月29日,华阴市法院受理一起财产纠纷案,根据原告诉讼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对涉案的35辆工程车予以异地查封、扣押。由于涉案工程车辆在山西五台县一矿区从事运输经营,同年6月17日,华阴法院调集法官、法警、司机和维修人员60余人,前往山西五台县该矿区执行查封扣押任务。当日上午,被执行的工程车辆除4台趴窝的用平板车托运外,其余31辆在法院警车前后押运下,欲转移至第三地封存。当日下午,车队进入原平市境内时遭遇交警拦截检查,尽管华阴法院法官出具相关证件和法律裁定文书,但31辆工程车还是被原平交警队以无牌、无证、无保险为由,强行扣押并拖走。
华商报2014年6月28日独家报道了此事后,迅速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事后,在华阴和原平两市领导的参与下,双方达成协议达,原平交警于6月30日,7月1日分两批将车辆送至法院指定的停车场。而这次从原平市运输涉案车辆的组织、安保等所需费用3万余元,均由原平交警队承担。
此事也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法院和交警孰是孰非各方争论不休,且迅速上升至司法权与行政权之争。近日,华商报记者再次回访相关当事法院和交警队时,各方对此事仍有不少说辞。
华阴法院
是一个行政执法权能否对抗司法权的问题
6月2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就扣车事件再次采访华阴市法院院长童建军。
“这个事件若无其他人为因素,说到底就是一个行政执法权能否对抗司法权的问题。”童建军说,扣车事件发生一个月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山西原平交警依法扣留陕西华阴法院押送的无牌上路行驶车辆情况的通报》中认为,原平交警的做法合法,只是存在执法过程中未开具强行扣车凭证,被扣车辆管理不善的问题;山西日报还发表了一篇《司法权岂能凌驾于交警执法权之上》的评论文章,一时间舆论再次哗然。
童建军认为,司法权具有终极性,行政执法不具有终极性。行政执法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要等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决。行政执法权没有审核司法权是非正确的职能,如果行政执法强行干预司法权,就会遇到法律上的障碍。
“此次事件中,原平交警以无牌无证上路为由扣车,要求法院办理相关通行手续,涉嫌行政权干预司法权。因为该批车辆是法院行使司法权诉讼保全的车辆,属于案件的标的物,所以交警不能以无牌无证为由扣车。”童建军说,“如果因为驾驶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交警对驾驶员个人进行处罚,就不存在干预司法的问题。”
如果交警当时出具扣车凭证法院怎么办?童建军认为,车辆实际控制人是法院,按规定原平交警应给华阴法院出具扣车凭证,华阴法院不服可向原平法院起诉原平交警的执法行为违法,但由于华阴法院本身的诉讼保全措施就是一种司法行为,华阴法院如果起诉,就出现了原平法院审查华阴法院的司法权是否合法的问题,按规定原平法院无权审查华阴法院的司法行为是否合法。
“华阴法院的司法行为是否合法,只有其上级法院即渭南中院可以审查界定。”童建军说,“从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的权力运行看,行政执法权也难于对抗司法权。”
原平交警
以后遇见这样的事会慎重
那么原平交警能否对华阴法院进行处罚呢?西北政法大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证照号牌的主体是车辆所有人,法院不能办理扣押车辆的证照号牌,故交警以无牌无证处罚法院查封的车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交警若对法院处罚,法院不服怎么办?法院只能不予执行,交警的处罚决定又如何执行?由谁来强制执行也就成了问题。当然,原平交警扣车后,或许也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出具任何扣车凭证。
6月24日,华商报记者连线了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山西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薛源。薛源说,现在回顾此事,觉得交警在查扣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把握不到位,他是当事单位的负责人,不便对此事进行评价,但表示在以后如若遇见类似事件,一定要谨慎对待和处理。
律 师
交警与法院好好协商 执法对撞就不会发生
北京京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明认为,任何执法都得用技巧和智慧来执行,原平交警却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以无牌无照为由强行扣押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车辆,教条地用法律条款机械地“死磕硬抬”,不是为解决问题的行为。
张明认为,法律始终是滞后于现实的,法条之间的衔接也有些不十分完善的地方,即便是法院的一些手续还不完善,交警应当协助法院完善手续,而不是简单地一扣了之,不一定非要贴个临时牌照那张纸车队就安全了。另外,从实际情况来看,31辆工程车在公路上移动,安全为题也不能轻视。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孟利峰认为,涉案的工程车并非上路营运的正常车辆,不应当适用《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款。如何使这些被依法扣押车辆安全移动,应当是交警与法院的共同目的,执意扣押,交警难免有点故意刁难之嫌,也容易让人产生其他联想,交警与法院好好协商,执法对撞就不会发生。
原平交警强扣华阴法院的执行车辆事件结束已经一年了,至今双方仍有些看法和争论,相信此次事件只是依法治国征程上的一个小插曲,希望随着执法机关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高,此类事件会逐步杜绝。
华商报记者王培民
新闻推荐
消防员赶到时,小轿车已被大火包围华商报讯(记者张红娟)高速路上,一辆小轿车正行驶,突然自燃,没几分钟,车身便被大火包围,所幸车上人员及时逃离。7月7日下午,华阴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华阴通...
华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华阴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