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县商品房销售“一价清”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透明度,近日,华阴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该县规定,由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燃气)、供热、有线电视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各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不得在销售价格之外再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
(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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