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48家企业签订环保责任承诺书
本报讯(记者乔佳妮通讯员雷军红)“我公司一定信守承诺,若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将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日前,合阳县水星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晓红与环保部门签订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承诺书。
合阳县在打赢蓝天保卫战进程中,将工业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列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的同时,组织全县48家工业企业召开了落实环境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环保部门负责人就12种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法律后果向企业作了说明。与会企业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环境教育,增强环保意识,避免出现各类违反环保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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