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诉求渠道公开接受监督陕西省构建高效顺畅的群众信访办理体系
本报讯(记者房双良姚永凯)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陕西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工作,通过强化五项措施,构建起高效顺畅的信访办理体系,及时满足群众环境诉求。
畅通诉求渠道。陕西南北地域差异大,地域口音迥异、污染特征不同,为保证信访受理人员能准确、高效记录问题,保障组分别从陕北、关中、陕南各市抽调长期从事环境投诉受理人员,负责接听来自不同地域的信访电话,大大提高了信访受理效率。
压缩交办时限。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第一时间由省信访办理组按职责分工、区域,进行分解、登记,当天转交市(区)办理,办理时限从10天缩短到8天,并要求能够马上就办的问题,立即行动,立行立改,复杂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阶段报进展。
强化督办落实。为传导压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信访办理组以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名义向相关省直部门、市(区)党委限时交办信访件。信访问题办理期间,由省市两级现场督办组,对重点信访问题办理情况,逐一现场核实,确保办理彻底,群众满意。
严格审核把关。市级信访组从举报内容、是否属实、现场核查、问题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六个要素进行严格审核,驻地督察局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同时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监管不到位不放过、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从制度上保障了解决问题的质量。
公开接受监督。省信访办理组审核确认办结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在省市级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按规定样式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12月17日,陕西省累计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问题13批871件,共涉及12个市(区)和3个省直部门,其中西安市373件、咸阳市75件、榆林市67件、渭南市62件、商洛市62件、安康市52件、汉中市47件、宝鸡市39件、延安市24件、韩城市24件、铜川市20件、杨凌示范区9件、省直部门17件。从类型看,涉水问题117件,涉大气问题175件,涉土壤问题180件,涉生态问题132件,涉辐射问题3件,涉噪音问题155件,其他污染问题109件。目前已办结139件,办理情况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各市(区)报纸、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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