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7个集体9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各界导报 2019-09-30 00: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冰)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举行,陕西省7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表彰。

陕西省受表彰的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延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韩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西北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电视塔社区居民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陈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八狮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受表彰的9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是张敏、许浩林、呼秀珍、杨恩宏、靳亚莉、库来西·依布拉音、陶锦翔、任永敏、仁钦扎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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