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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公安对违法违纪“零容忍”

渭南日报 2017-04-25 15: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牛纲通讯员王涛)为进一步强化队伍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韩城市公安局纪委针对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晰、压力不传导、履责不到位等问题,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定责、明责、督责、问责等监督、管理工作,对标对表,精准发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制定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促使压力传导更顺畅,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一是明确责任。韩城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体系,对公安局党委、纪委、各党支部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了分解;为研究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党组织延伸更深入,通过定责、督责、问责等措施让责任在基层得到落实。二是传导压力。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签字背书等方式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把责任传导到每名领导干部,确保人人心中有责任,身上有压力。

  创新监督机制,三道防线分级实施,确保“微腐败”有人管、零容忍。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是公安机关的“神经末梢”,队伍大、任务重、问题多。因此,解决“神经末梢”的问题十分紧迫。针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韩城市公安局纪委开拓思维,创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式,及早发现小问题、小苗头,及时告诫和纠正,完善下发了《韩城市公安局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给公安局所有领导干部、上至局党委书记、局长,下至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所队长配发《约谈登记簿》,建立由公安局党委书记约谈党委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各科所队长负责人,纪委书记或分管包联局领导约谈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或单位负责人约谈单位党员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的“三种方式三级约谈”的监督机制。

  定规矩,打牢思想根基,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民警知底线,明警令,不越雷池半步。法律是全体公民的底线,而党规党纪、政规政纪、警规警纪是全体党员民警的底线,为让民警通过学思践悟,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公安局纪委专门编辑了《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法规汇编》,并配发至公安局500余名民警,使党规党纪、警规警纪的提醒、劝诫作用覆盖公安局民警,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强警队管理,促进纪律作风建设,时刻鞭策党员民警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专业素养,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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