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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意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2020年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

西安商报 2016-11-07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累计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和45%以上,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关中平原城市群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一核一群两轴三带四极”的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明显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7年底前,各市要制订完成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实施方案,除西安市主城区外,各市(区)要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条件,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一定年限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优秀农民工凭相关证件和证明可在就业地办理落户。西安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分区域、分类实施相应落户政策;在制定积分落户政策中,要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重点解决在城镇就业或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及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实行居住证制度

2016年底前,各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范围等,逐步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住房、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鼓励各地对居住证服务内容扩面提标,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落实13年免费教育,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情况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陕西省“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支持企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从2017年起,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训60万人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证农民工和进城落户农民缴费记录不断档、参保续得上。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积极发展分级诊疗、医联体、医疗集团、家庭医生、县镇一体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制度,2016年底前实现省域内医疗费用异地结算。构建新型城镇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文化权益。加强社区服务与治理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前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服务群众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居民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加强社区服务岗位职业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素质。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鼓励支持社区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环境。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与建设,扩大公共停车位供给总量,调整停车设施供给结构,缓解西安等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推进“宽带陕西”建设,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布局,到2020年,城市和农村接入带宽能力普遍达到50Mbps和12Mbps以上,实现城市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强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智能化信息应用,支持咸阳等地建设智慧城市。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编制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建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将西安、延安等城市列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架空线入地工程,推进雨污分流。到2020年,全省建成并投运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以上,在建管廊长度超过500公里。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改造各类棚户区50万套以上,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推动城市老城区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加快大西安地铁网建设,完善关中城际铁路网体系,形成城市交通快速网络,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干道、主次干路与支路合理配置的路网系统。引导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形成道路交通微循环。在西安等市(区)选择部分区域开展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打通试点。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和站点设置,到2020年,全省各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每平方公里,榆林、安康、商洛、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8%,其余市(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规划建设一批“零换乘”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中的新能源车辆比例,到2020年,全省分散式充电桩达到9万台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各市(区)要加快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荒野滩涂、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支持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支持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按照柔性治水理念,科学构建陕西水系,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强城市防洪保安系统、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低洼地、易涝点改造,提高城市防灾排水能力。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改进运营管理机制。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培育特色中小城市

加大力度支持39个重点县城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人口、产业等要素集聚能力,打造区域性中小城市。支持具备条件的县撤县设区设市,到2020年,人口规模高于20万以上的县城达到10个,10万至20万的达到26个左右。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培育沿黄和沿汉江城镇带,打造渭北台塬、渭河北岸、陕晋蒙毗邻等区域新增长极。加大对庄里、蔡家坡、大柳塔、恒口镇级综合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落实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鼓励试点镇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投融资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镇范围。充分发挥省级产业发展母基金引导作用,支持试点镇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设立小城市培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完善、园区建设、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

持续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打造县域副中心和宜居宜游特色镇。积极争取国家特色小镇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掘历史文化、产业、生态等资源,打造一批休闲养生小镇、民俗小镇、特色产业小镇。到2020年,全省形成100个特色小镇。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持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到2020年,改建和完善农村公路6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积极发展通村客运,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直接通邮、通快递。加快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大农村改厕力度,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加快武功、洛川、山阳等30个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在全省80%以上县城设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结合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做强做优陕西苹果、猕猴桃、茯茶等优质农产品品牌。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龙头企业合作,推进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整合邮政、商贸、交通、供销等公共资源,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建立网点,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改造、新建一批农产品冷库,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双向快捷通道。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园区,五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35.5万户125万人搬迁任务,切实做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

打通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存量商品房通道,发展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到2020年,保障房覆盖面稳定在23%左右。合理扩大保障面,降低申请门槛,将在本地就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实行常态化受理,严格“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制度,确保在项目竣工前6个月编制完成配租配售方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分配入住。到2016年底,力争2013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租房入住率达到90%以上,以后年度照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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