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被查不知悔改 再次酒驾又被查获

阳光报 2019-08-20 12:36 大字

阳光讯(记者 严利君 通讯员 崔英海)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

可是今天要曝光的这位甘肃兰州籍驾驶员,2018年8月因酒驾被富平县公安交警查获。2019年8月,因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饮酒驾车在铜川新区又被铜川交警三大队查获。

2019年8月6日晚,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新区铁诺路与金鼎路路口处开展酒驾夜查整治。当晚23时44分许,大队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甘ABC97★号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孙某某有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驾驶人孙某某于2018年8月10日同样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当晚6时,孙某某与朋友在新区一酒店聚餐当中,喝了6杯散啤,本想着晚上11点多,路上没有交警查车,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谁知被交警查个正着。

因驾驶人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对孙某某进行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定要谨记,切勿心存侥幸,不然被处罚的还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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