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平与正义 记渭南市富平县检察院检察官李莉

西部法制报 2019-03-12 01:00 大字

杨扬李翔记者杨铭

文静娟秀中透着坚定,言语亲切中透着力量。初次见面,很难让人把眼前娇小柔弱的她和那个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办案能手联系起来。她就是李莉,渭南市富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李莉视案件质量如生命,她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公平与正义,坚守执法为民的信仰。办理案件时,她总是先认真阅读案卷,仔细推敲,带着问题提审犯罪嫌疑人。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她认真做好审查报告,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并对已形成的法律文书反复校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疑点的证据。李莉独立承办了王某甲等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覃某某等10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王某乙等11人盗掘古墓葬案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李莉办理的覃某某等10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案件卷宗多、犯罪嫌疑人多,案情重大复杂,审查逮捕时间短。在这种情况下,李莉勇挑重担,认真审查案卷,仔细做好阅卷笔录,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在证据不完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下,李莉连续奋战,最终制定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与公安机关商讨案情,及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最终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办理王某甲等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李莉积极介入公安机关侦办过程,督促公安机关结合办案催收有关欠款,并协同做好受害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了县域经济秩序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查王某乙等11人盗掘古墓葬案件过程中,李莉发现公安机关在侦办中有疏漏,经请示后,她及时发出了检察建议。

在办理同某某立案监督案件时,从接到被害人家属的控告材料起,作为承办人的李莉久久不能平静。面对该案是否构成强奸罪的不同意见,为使公安机关立案,给被害人及家属一个交代,李莉多次与有经验的前辈交流案件,同时积极查找相关依据,最终使该案以涉嫌强奸罪起诉至法院。

从事检察工作七年里,李莉一直奋战在检察业务工作第一线,先后在公诉科、侦监科工作,共办理案件350多起,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作为驻富平县城关派出所检察官,李莉查阅了该所刑事立案台账后,对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进行了专项监督,并建立了取保候审监督“五步法”,被渭南市检察院研究采用。对发现的问题,李莉及时向派出所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共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次、口头纠正违法十余次、书面纠正违法2次,均已得到回复,其中监督撤案1件1人、刑事转治安处罚1件4人、起诉2件4人。

李莉结合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工作,撰写了《公安机关在适用取保候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获得渭南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她还积极参加检察宣传和业务调查研究,撰写法律论文、调研信息,她撰写的5篇信息被省、市媒体采用。李莉多次被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三等功一次,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能手,被县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她以敬业精神诠释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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