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1.3万余名普通高中生今秋免除学费
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为维护普通高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保障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2016年秋季开学,富平县普通高中实施了免学费补助政策,截至目前,该县已及时下达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县普通高中1.3万余名学生受益。
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范围为全县所有经批准设立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实施对象为在县内普通高中就读、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具有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免收费。
普通高中免除在校生学费后,财政按照免学费标准和“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给予学校补助,保障学校收入水平不降低。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家庭收取。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姚静远记者崔晓怡)10月16日,富平县妇幼院成功救治一名羊水栓塞产妇,术后母子平安。据了解,产妇今年30岁,当日在产房待产时,突然出现寒颤,身边的助产士发现后,立即叫来医师及时查看。医师为其...
富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富平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