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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平县庄里镇城区街道启用电子监控固定、移动拍摄设备的公告

渭南日报 2016-08-04 13:07 大字

广大车主及驾驶员:

为进一步规范庄里城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适应庄里镇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庄里镇主要路段设置电子监控和固定、移动拍摄设备及其配套交通违法监控系统,现予以公告。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后开始启用。

一、电子警察交通违法抓拍共2处:

1、南环路十字;2、北新街十字。

二、固定抓拍违停设备3处:

1、南新街十字;

2、老街道十字;

3、北新街东段。

三、移动违停拍摄的路段:

1、北新街全段;2、南北大街全段;3、人民路全段;4、南环路全段;5、友谊路全段。

特此公告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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