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一天“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达37次? 大荔县医院:实为3次 已退还多收费用
本报渭南讯(记者张军建)9月9日,大荔县苏村镇陈村农民赵智永向记者反映,自己因脑梗病发在大荔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仅一天就要交7000余元费用,交费清单显示其中一项“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的检查费,竟然产生了37次共1480元。
9月9日15时许,记者在苏村镇陈村见到了正躺在家里沙发上输液的赵智永。其称,9月7日凌晨5时许,他因脑梗病发被家里人送到大荔县医院住院治疗,当时预交了1000元。经过一天的治疗,病情有所好转。9月8日8时左右,医护人员要求他去交费。他和妻子赶去收费窗口后被告知需要交7117.73元。
交完费,打印出“一日清单”后,他发现其中一项名为“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检查费竟然显示为37次,每次单价为40元,共1480元。该项检查费的执行科室为“内五科”。对这项费用产生怀疑后,他先找到了内五科的王医生,王医生称该项费用没有问题。他又去了大荔县卫健局反映,卫健局让他找医院医务科。随后,他又回到医院,医院医务科一位女同志电话联系了内五科,内五科再次明确表示该项收费没有问题。
自称在县医院工作过的赵智永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医院收取“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最多为两次,分别为住院前和出院时。但是像他这样住院仅一天时间,就产生了37次,确实让人不能理解。
赵智永称,住院一天下来花了7000多元,已经超出了家里的承受能力。无奈之下,他向医院提出自己回家用药治疗。就这样,当日9时左右他就离开医院回了家。
9月10日上午,在大荔县医院,一位姓朱的负责人表示,此事是由医院内五科的医护人员操作失误所致,是医护人员打字时不慎将“3”打成了“37”。他表示,患者赵智永是贫困户,但是后来核对的时候,发现患者上一年度没有缴纳农村合疗,所以住院治疗就需要自费。院方发现医护人员操作失误后,9月9日中午就联系了患者。随后,他们将要求有关人员登门道歉,并退还多收患者的费用。
在大荔县卫健局,该局医政股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接到患者反映,关于此事,他们将介入调查。
新闻推荐
李国栋在浏览拍摄画面“别人的县城太令人向往了!”“我的家乡大荔原来这么美!”近日,微博上一个“陕西大学生15天拍出家乡12...
大荔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大荔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