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宣告一起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张娇)12月27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大荔县两宜镇政府对一起轻伤害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
首先,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的基本案情,因本案系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被不起诉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条件,故大荔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现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司法所所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对本案发表了意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大荔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对被不起诉人释法说理,开展训诫教育。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当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并承诺今后要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公开宣告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是生动、直观的释法说理,具有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警示教育意义,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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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荔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