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市客车超员案例大曝光
连日来,全市公安交警扎实推进“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冬季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风险预警,严密巡防查控,加强巡守震慑疏导,全力营造更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使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危险驾驶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现将12月以来,3起典型超员案例和45名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案例一
12月23日19时许,宋某驾驶香槟色小型载客汽车,在临渭区田村寺路由东向西行驶被临渭交警查获。经查宋某受托管班雇佣送小学生回家,该车核载人数7人,实载14人,超载7人,达到超过核定人数100%,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之规定,宋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对宋某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二
12月2日7时许,顾某杰驾驶陕EN6**6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从大荔县许庄镇西顾贤村、西坊村等村庄共接24名学生,连同顾某杰本人及跟车老师,车上共载26人。经查实,顾某杰驾驶该车为非校车从事校车业务,该车核载人数7人,实载为26人,超载19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71%,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顾某杰已触犯法律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大荔县公安局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同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12月17日16时许,张某龙持B1驾驶证驾驶陕EB**26东风牌中型普通客车从大荔县城到安仁镇安昌村途中,沿许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许庄镇许庄村村委会门口时,被大荔交警査获。该车核载人数19人,实载38人,超载19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0%,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张某龙已触犯法律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大荔县公安局刑事立案。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春运期间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渭南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最严的措施,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强震慑”。提醒广大市民:春运期间选择乘坐客车回家的朋友,请选择正规的客运车辆,并在站内上车,勿乘坐站外私揽客源的客车,勿贪便宜方便乘坐黑包车或超员车。上车系好安全带,发现车辆超员及时举报。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30日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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