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墙身亡调解双方满意

西部法制报 2019-05-28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欢)事情发生在几个月之前。1月14日18时许,王某驾驶摩托车在农村道路行驶,骑行过程中撞到位于道路旁耕地内用于养殖的房屋墙上,导致王某当场死亡。

王某的妻子、两个孩子及母亲作为原告认为,盖在路边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故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房屋主人胡某,要求被告胡某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4万余元。

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许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敏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到该案原、被告双方均为同村村民。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李敏多次通过村组织进行调解,从交警大队调取事故发生时的案件记录,并从国土资源所了解被告在耕地内所建养殖房屋的合法性,以确保案件得以妥善办理。

经调查,王某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未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其所骑摩托车已于2009年强制报废,王某家属在事故现场当场认为该事故属于单方事故,请求不予立案、不予尸检。此外,被告所建房屋未发现违法现象。

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经李敏法官和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表示看在原告系同村村民的情分上,且王某的确是撞上了自家建筑导致死亡,愿意向四原告支付4000元作为抚慰金,原告表示同意。日前,被告已将钱款交付四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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