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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司法行政队伍勇夺“六连优”

渭南日报 2017-04-22 06:01 大字
  通讯员雷皎洁尚飞鹏

  在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中,大荔县司法局再获“优秀”等次。据了解,这已经是大荔司法行政队伍连续第6年取得这样的荣誉。崇高的荣誉让大荔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者豪情满怀,壮心不已。

  招招皆实普法宣传“真革命”

  暖风拂面,春到同州湖畔。一面面制作精良,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栏,让游客和市民在休闲漫步中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

  近年来,大荔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普法宣传。以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为契机,法治元素被巧妙融入其中。依托原有基础设施建设的美丽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闲聊默诵中传播法治文化。

  “不贪大,不求洋,只求长,只求久,追求法治宣传持久深入的影响力”。按照“强基,创新,抓重点人群”的思路,除了运用传统手段印发各种普法宣传物品外,广泛运用文化阵地、现代传媒、影视作品等新鲜手段,大荔法治宣传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向群众传递着法治意识。

  在县城中心广场的巨型LED屏上,每天早、中、晚高峰时段,持续播放法治节目和平安创建内容。全县330多辆出租车顶灯上滚动播放法治短语。去年6月,“法治大荔”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后,发布消息648条,平台关注人数已达2651人,阅读量11万人次,点击量达82万人次。

  《狗咬人咧》小品荣获全市法治文化汇演一等奖,大荔县司法干部自编自演的十余部百家碎戏《西瓜风波》《逆子争母》《春风雨露润花开》《一边亲姑一边舅》等在省、市、县电视台播放。这些来自真实案例中的司法文艺作品专门刺激“痛点”,刺激“痒点”,让法律意识变成了一个个充满哲理的小故事,像插上了翅膀一样在群众中口口相传。

  经费保障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大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2014年下发了《大荔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大荔县司法局在全县298个行政村(社区),快速选拔了一批群众基础较好,有一定法律知识,热衷于调解事业的新一届调委会主任。

  为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新任调委会主任补贴约110余万元被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大荔县司法局局长刘彦辛说:“经费保障给人民调解注入了无穷的活力。”

  只有努力工作才能不负领导支持和人民信任。不断探索,调委会主任考核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量化考核和案卷评查,辅以“以案定补”和办公设备“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奖优罚劣,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荔县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后,积极邀请专家教授对基层调解员组织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技能和业务素质、规范调解程序。全县范围内评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十佳”人民调解员,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在今年2月28日召开的全县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会议上,全县298名基层调委会主任全部接到邀请,县委书记王青峰等县级领导亲自为30名优秀调解主任颁奖。城关镇东大社区调解委员锁玲激动地说:“以往参加这会的都是县上各镇办、各部门的领导。县上对调解工作这么重视,我们工作起来很有劲。”

  6年来,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大荔县已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以上。

  科学管理摸索出社区矫正“大荔模式”

  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对于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意义重大。

  2010年7月,大荔县率先在全省试点社区矫正。2011年11月,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正式从公安机关移交到司法行政部门。随后,大荔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股室,并率先在全省启用了社区矫正GPS定位措施,对矫正对象进行全天候监控。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和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内设信息采集室、定位监控室、入矫(解矫)宣告室、心理矫正室、教育培训室、档案资料室、综合执法室、训诫室、安置帮教室等9个工作室;形成窗口报到——中心宣告——测试评估——制定方案——个别处置的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门诊式”管理服务,构建监管、教育、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大荔县社区矫正中心的科学运行,为全省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省司法厅主管领导说:“社区矫正中的人员、经费、场地以及衔接问题,大荔试点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大荔的做法已经赶超南方先进地区。”2015年6月,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广泛推广社区矫正的“大荔模式”,全省各市、县、区司法局长、司法行政工作者200余人,实地观摩了大荔社区矫正。

  截至目前,大荔社区矫正中心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89人,在册矫正人员312人。两类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

  资源整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有问题,找司法,司法帮你想办法”这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理念和努力目标。

  通过整合资源,如今的大荔,已经形成了县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有便民服务大厅法律服务咨询窗口、村有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一村一法律顾问”为依托的法律服务联络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298个行政村全面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全覆盖。群众在出现矛盾纠纷时能够迅速取得司法帮助。

  2014年3月,突发的马航MH370理赔事件以及大荔金紫阳和怡城9号民工讨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中,在大荔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全程参与,上门服务,为领导依法决策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6年来,共办理公证事项1.8万余件,各类法律援助1700余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100余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全省十佳”称号和“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真正发挥出了公证、律师、援助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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