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身份证 改签他人火车票 一男子被拘5日
本报讯 (记者王海鹏 通讯员胡珂 杨晓) 为了节省一百多元的乘车费,陕西小伙程某捡拾他人身份证后,将该人名下的火车票取出改签后乘车,不料在途中被铁路警察查获,不仅耽误了别人的行程,自己也被送进拘留所。
11月6日,陕西省大荔县旅客张先生接到手机短信提醒:他在网上订好的火车票突然被取出并改签了,怀疑身份证被盗用的张先生立即向西安铁路公安处西安站派出所报案。接报后,西安站派出所执勤四大队大队长张海立即带领民警进行调查。
经查证,张先生原订的数日后前往北京方向的卧铺车票被改签成当日前往无锡的硬座车票。由于报案时该次列车已经从西安站发车,办案民警联系了列车乘警请求协助查找。乘警根据乘车信息在车厢内找到旅客程某,问起车票的情况,心虚的程某当场承认自己捡拾他人身份证并改签火车票一事。
乘警随即将程某交至洛阳站派出所,后由西安站派出所民警前往洛阳将其带回西安。经询问得知,程某是陕西省洋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到处打工,当天到西安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前往无锡一朋友处找工作,在火车站附近捡到旅客张先生的身份证。因自己的身份证丢失无法购票,而且张先生的年龄样貌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程某就在自动取票机上试着用张先生的身份证购买车票,没想到取出一张前往北京的卧铺车票。动了贪念的他就顺手把北京车票改签成当日前往无锡的硬座车票。
最终,在西安站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程某退还了张先生的身份证和购票费用,但他因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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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荔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