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荔县官池镇大荔科技产业园晨光路以南侧,续业路以东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44112.5m2,主要建设饲料生产车间、原料筒仓、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宿舍楼、燃气锅炉房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年产高档猪饲料6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以及施工燃油设备尾气;施工噪声;施工建筑垃圾。
2、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职工生活污水;饲料生产含尘废气、燃气锅炉烟气、食堂餐饮油烟;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原料清理杂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等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督,采取防尘降噪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影响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运营期:(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进入大荔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环境空气:饲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供汽锅炉选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饲料加工设备、风机、各类泵机及运输车辆等。各噪声源经采用隔声、减振及消声等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过程中筛选出来的各类杂质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送园区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大荔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采取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全本的方式及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工程对拟建项目附近村民征求意见,内容如下:您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工作有何建议?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
建设单位:大荔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839537031
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济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929954098
联系人:李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qYvRw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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