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陕西省如何加速前行
□ 记者 张宝勤
中办国办去年底发出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号令以来,截至去年底,陕西省土地流转面积753.8万亩,全国排序约为第20位左右。如何加速推进陕西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排序前移?省民革委员、省民盟委员和大荔县农业局副局长赵建明委员各有招数。
招数一:以法治思维推进土地流转
“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法治思维造成的。"省民革委员认为,法治思维说到底就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既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又要以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省民革委员建议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解决干部队伍中对于土地流转的“不作为"和“胡作为",实现土地流转强农富民的目的。加快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乡级土地流转服务站两级农村土地流转平台。明确规定县乡政府和村集体组织不得充当市场主体和相关开发企业签订合同。
招数二:强化土地流转信托管理
省民盟委员建议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确保今年底全部结束,为土地流转信托化管理打好基础。建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化经营需求。加大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投入支持力度,在土地交易活跃地区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激发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加强土地流转监管,警惕“非农化圈地"现象的产生。
招数三:拿上确权证吃颗“定心丸"
大荔县农业局副局长赵建明委员建议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让农民拿上确权证、吃上“定心丸",彻底解除农民对土地流转以后是否丧失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分配权、征收征用补偿权等问题的顾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侵蚀农民土地流转收益,要让流出土地农户实现全程收益。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离开土地之后的安全感。
部门表态:2015年完成确权登记
省民革委员的相关提案被列入今年省政协3号提案,位居省政协15件重点提案之首,他们的建议受到省农业厅高度重视和关注。省农业厅表示将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省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对流转规模较大的农业项目用地给予补贴。2015年底全省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就省民盟委员的建议,省农业厅表示将建立土地流转奖励制度,对城镇规划区以外连片规模流转耕地在1000亩以上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按流转面积每亩地1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比例增幅排名第一的市奖励30万元,各市排名第一的县奖励15万元。定期组织检查,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违法操作,强迫或者阻碍农户流转承包地、侵占截留土地流转报酬等行为,由农业部门会同监察部门依据《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办法予以问责,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进行。
省农业厅也就赵建明委员的建议作出回复,表示将从加强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设,向土地流转后的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倾斜,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劳务输出,加强农民就业培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等方面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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