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埝城小学擅自收取学生转档押金
本报讯(记者 张宝琦)今年秋季开学初,有大荔县城关镇部分学生家长反映,该县埝城小学收取新转入学生500元学籍档案押金,且不开任何票据。
在大荔县教育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荔县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进行招生。对转学也有明确规定,县域内初中、小学,学年中期不得转学;学位空缺的学校学生,不得向学位超编的学校转学;县域内中小学转学手续,按照陕西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统一制式,在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盖章,经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合格盖章后,方能生效。
提及埝城小学开学接收新转入学生,并收取转档押金500元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该校有学生转入。学籍档案建档、转移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人违反规定,私自收费,就要承担责任。
在埝城小学,该校张校长承认,这学期转入2至6年级新生35名,每人收取了500元转档押金。她解释说,上述做法是经过校委会集体决定的。随后出示的9月1日会议记录显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城内7所小学不允许学生转入,但仍有部分学生家长托关系、找局领导,我们无法拒绝,只能接收。但电子档转入我们无法操作,只能让家长自己转自己孩子的电子档。为防电子档无法转入,决定押家长伍佰元押金,等电子档转入后,伍佰元押金退回家长,若本学期未转入,下学期连钱带学生一并退回。
很显然,埝城小学转入学生没有按照县上转学规定的程序去做。并且,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也规定,所有中小学生的招生入学、转学、退学等工作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如实反映,做到人籍一致,实现学籍管理全覆盖、无死角。而埝城小学是将学生先转入该校,造成学生人籍分离,出现学生管理混乱。
对于收取转档押金是否开有相关票据的询问,张校长及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开票,但列有详细的名单,并出示了35名学生的登记表格及将这笔收费存入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的储蓄存单。而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要按相关规定向学生开具票据,票据项目要分开,数目要准确,做到票款相一致。埝城小学的做法,显然违反规定。
埝城小学私自接收转学学生,造成学生管理脱节,违反转学规定,且擅自收取学生转档押金,引起家长不满,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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