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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曝光39名“老赖” 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构建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三秦都市报 2015-08-10 09:39 大字

本报渭南讯(记者赵坤)8月6日下午,渭南市委外宣办、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外公布5起拒执罪典型案例,并集中曝光了39名“老赖”。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4年11月,渭南两级法院开始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配合协作,对逃避躲避执行、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了搜查打击力度,到今年7月底的9个月时间里,全市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共10案10人,实际判处追究刑事责任8人,对257案157人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案件被执行人12人。

“澄城县顺昌焦化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尚海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决定的义务,并擅自变卖澄城县法院查封的焦炭1万吨,被澄城县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经澄城县人大批准,终止其代表资格。”会上,渭南中院相关负责人对人大代表赵尚海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案,以假离婚试图逃避履行判决义务的王超拒不执行裁决、裁定案等5起典型案例的具体违法行为和判决进行了公布,并集中曝光了36起案件的39名“老赖”。

除定期发布,集中曝光外,渭南中院还建立起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将老赖纳入“黑名单”,并采取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查控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股权、土地、房产信息,同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政府相关部门、金融及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联合惩戒机制,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以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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