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加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三秦都市报 2020-06-24 01:21 大字

白水县地处关中平原与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矿业开发历史悠久,合法开采的有煤炭、建筑石料、水泥用灰岩及砖瓦用粘土。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9年白水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陕国土发(2018)92号文件)、《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发(2018)120号文件),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严格管理,多措并举,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

白水县自然资源局向各矿山企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就各矿山企业履行治理与复垦义务以及监督管理、制约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并按照“一矿一账”原则设立矿山企业台账,建立了微信交流群,每个企业设立信息员,把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今年4月份,聘请专家对矿山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业务培训,使其对地质环境恢复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相关要求有了新的认识。

同时,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全县保留的9个矿山企业,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方案编制并经省级评审通过,并按要求设立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所有生产企业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基金,确保了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白水县还督促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落实年度治理与复垦任务。矿山企业每年年初编制年度计划,由该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截至目前该局已对7个企业2020年治理与复垦计划进行了评审。同时对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5月14日该局组织专家组分别对西固煤业、北关煤矿201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验收。

该局还建立矿山企业会审制度。对于未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年度计划,未能正常缴存专项基金以及未完成年度治理与复垦任务的,采取不予办理采矿证延期或年检、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以及列入异常企业名录等措施予以制约,督促矿山企业正常履行义务。

为了加大工作力度,该局还督促拟关闭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对省上今年已确定关闭的林皋煤矿、上河煤矿,该局下发了《通知》,责令按规定履行治理与复垦义务,确保不给政府留下环保“旧账”。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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