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业主的“暖心”官司

渭南日报 2018-06-05 01: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种艳 通讯员 李蔚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审判中很常见,近日,白水法院受理的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却引起了办案法官的注意,案件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竟然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关系。

  2013年浙商投资的白水县中厦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玉鼎佳苑楼盘时,创立了“先安居后乐业”的品牌以鼓励年轻人进城创业。2015年开盘时先后为有购房意愿的30多个年轻人提供为期两年的无息借款,出借人为该公司股东汪坚,借款金额均为8万元,同时约定了逾期还款按照银行借款利率承担双倍利息。借款期满后,绝大多数购房者都按约定归还了借款,但仍有少数购房者未按时归还。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情况后,承办法官将系列案件的当事人通知到庭进行调解,各借款人均对无息借款及逾期未归还的事实不持异议,也对开发商无息借款支持他们进城安居创业的行为表示感激,都愿意尽快归还借款。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债权人的调解意见是借款人尽快归还借款,就不再主张逾期利息。最终已经成为业主的各债务人与债权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有的当即归还全部借款,有的分期归还借款。截至发稿时,该系列借款纠纷案件均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全部履行完毕。开发商与业主的借款纠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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