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四项措施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监督管理
本报讯(记者 周明)在聚焦聚力脱贫攻坚过程中,白水县积极探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和办法,通过创新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主动推进常态干部监督、多方联动集聚强大合力、形成震慑工作氛围四项措施,不断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监督管理。
该县立足脱贫攻坚实际,结合扶贫干部队伍类别、人员组成、岗位职责等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出台《白水县在脱贫攻坚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厘清“责任界线”,使其具有刚性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同时,把干部监督管理情况纳入“三项机制”运用落实的重点范围,增强制度落实的系统性和协作性,促使干部内生动力得到增强,责任压力得到传导。
在主动推进常态干部监督方面,该县坚持月检查、季督查和随机抽查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督、超前监督,变事后追查为事前预防监督,不定期深入部门、镇村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该县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坚持制度落实和推进扶贫并重的原则,从抓早、抓小、抓常上下功夫,促使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得到锻炼成长,作风持续转变,确保以干部作风助力脱贫攻坚。
为最大限度集聚干部监督工作强大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进度快、实效多,该县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实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纪检、信访、审计、扶贫等部门既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监督,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
按照精准、务实、从严的要求,该县对不适应、不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干部,从严进行追责;对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信访举报,做到有举必核、快查快办、核实必究、严肃处理;对反面典型,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形成震慑工作氛围,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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