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离婚 法院一审判决“不准许”法官认为: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实质性矛盾,夫妻感情完全有和好可能
华商报讯(记者 王培民)白水县26岁女子阿莉(化名)再婚后又生育一子,后以夫妻常因琐事吵架、打架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查认为,夫妻间无导致感情破裂的实质性矛盾,多次调解无效,法院依法一审判决不准离婚。16日上午,当法官送达判决书时,阿莉口头表示要上诉。
夫妻俩吵架后分居 女方称感情破裂要离婚
2010年,阿莉与阿宏结婚,阿莉系再婚,婚后感情尚可,次年5月还生育一子。但2015年10月,阿莉与阿宏发生矛盾后离家,双方分居至今已有5个月。
今年2月24日,阿莉将阿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阿莉在诉状中称,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打闹,加之阿宏家人常借故与其吵闹,且生活缺乏必要沟通,导致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阿宏辩称,两人婚后感情尚可,虽有争吵但未打架,且孩子只有4岁需要母亲关爱和照顾,不同意离婚。
白水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法官走访调查并多次调解,但阿莉离婚态度仍较坚决。
感情完全有和好可能
离婚诉求不予准许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自由虽是阿莉权利,但反对草率离婚。阿莉和阿宏婚后共同生活中,虽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使夫妻感情受到一定影响,但只要双方都能彼此克制,相互包容,且双方并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实质性矛盾,夫妻感情完全有和好可能。阿莉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理据不足,应当不予以准许。
3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不准许原告阿莉与被告阿宏离婚。
审案法官昌海燕告诉华商报记者,离婚案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和双方亲属,“阿莉父亲患癌症正治疗,孩子才4岁,正是需要亲情关怀和全家齐心协力渡难关的时候,离婚也会导致许多社会问题,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她说,“法庭曾多次善意劝导,但阿莉似乎未受到感动。”
16日上午,昌海燕给阿莉送达判决书时,阿莉当即口头表示要上诉。据了解,白水法院去年以来审理的民事案件中,离婚案占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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