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召开“慈善大病救助”新闻发布会
12月20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慈善大病救助”新闻发布会,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在高额医疗费用下,部分患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年年底的慈善大病救助都备受关注,也始终牵动着大病贫困患者的心。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慈善大病救助事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许多助医扶贫的救助政策,对大病患者家庭实施救助,尤其自2007年成立慈善总会办公室以来,每年开展“慈善月”活动,募集善款,用来专项开展以助医、助学、助困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救助工程。慈善助医活动开展以来,区民政局不断建立健全大病救助体系,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广泛宣传大病救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增强工作透明度,帮助了一大批大病贫困患者度过了暂时困难,让他们看到了新的希望,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其中推行大病救助工作,主要就是为因病致贫困难群众提供资金支持,缓解生活压力,确保他们能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共救助大病患者1482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635万元。
本报记者李伟
实习生曲俊翰
问:今年的大病救助对象包含哪些人群?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今年的大病救助对象主要是户口为文登区的居民。具体救助标准有五个类别,一是医保缴费350元和500元居民。扣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保险公司保险补偿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2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二是企业职工。扣除职工医疗保险补偿、工会保险补偿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3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上级驻文单位)职工。扣除医疗保险补偿、工会保险补偿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
庭,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5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四是农村五保户。扣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及保险公司保险补偿、财政专项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以5000元为起点,救助比例按50%,最高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
五是城乡低保户。扣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及保险公司保险补偿、城乡低保家庭医疗专项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10万元之内以1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2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0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问:今年的慈善大病救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具体申请流程首先是居民以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单据及保险公司保险补偿单据为申请依据,职工以本年度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及工会保险补偿单据为申请依据,于2018年12月30日前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提出申请;申请时申请者要填写救助申请表,一式2份,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加
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城乡低保、五保户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证复印件;村(居)委会要对申请人家庭主要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开具2018年度慈善大病家庭贫困证明(在职职工由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障所统一出具工资收入证明)。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将拟救助对象相关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救助对象于2019年1月10日前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区慈善总会审批,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如果对公示有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相关镇(街)、村(居)认真对照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对经调查核实后拟救助对象确实符合慈善大病救助条件的,要将其列为拟救助对象;对经调查核实拟救助对象不符合慈善大病救助条件的,要将其排除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做好相关救助政策的解释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而诱发群众不满情绪,所有调查情况我们都会要备案。
问:今年的大病救助,我
们是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进行救助呢?
答:今年我们的救助工作将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应助尽助。要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及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二是不重复救助。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不再申请慈善大病救助。三是公平公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区慈善总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问:今年的大病救助跟往年相比较有哪些不同的地方?
答:今年的慈善大病救助相对往年在家庭经济条件上作出了新要求,必须是家庭贫困大病患者方可申请。不管是居民、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
业单位(包括上级驻文单位)职工,家庭经济条件必须满足是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自负分别达2万、3万、5万方可救助。今年的经济情况调查核实,必须提供2018年度慈善大病家庭贫困证明(在职职工由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障所统一出具工资收入证明)。
问:有部分无法享受大病救助的患者是否有其他补助方式缓解压力?
答:有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未能办理转院手续,异地就医,医疗保险不能进行补偿的大病患者,个人负担在5万元至10万元,给予3000元临时救助;个人负担在10万元至15万元,给予4000元临时救助;个人负担在15万元以上,给予5000元临时救助。也都到户口所在地镇(办)民政科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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